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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垃圾发电不可以减少垃圾分类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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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垃圾发电不可以减少垃圾分类的压?

1、基本供应量机制对冲进场垃圾数量减少,对垃圾处理项目收益水平构成支撑分类对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最为明显的不利影响在于进场垃圾量的下降。若末端设施能够满足完全的分类处置,则处理量将仅剩干垃圾,以及少量其他设施二次分拣出的垃圾。即使是末端设施尚不能满足完全的分类处置,通过一定的分类收集和运输阶段也会减少直接进入焚烧厂的垃圾量。当进场垃圾量变化较少时,结算垃圾数量的减少会直接降低垃圾焚烧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的实现,但基于数量变化减少,收益影响相对有限;而当进场垃圾量的大幅变化时,考虑到实践中垃圾焚烧项目普遍设置基本供应量机制,则合同会对垃圾处理贴费收入和收益水平起到基本的保障作用。另外,实际焚烧数量的减少,也有助于降低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成本,提高使用寿命。

2、垃圾组分变化对发电收入提升长期有利,短期内总发电量影响不明显据相关研究②,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中食品废物组分占比通常大于50%,且其中含有大量蔬菜水果的组织水和食品剩余物的汤汁,初始弃置状态就有非常高的含水率。因此,湿垃圾的减少,可以大幅降低进场垃圾的含水率,而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③的相关测算,含水率每降低1%,垃圾低位热值提高约158~175kJ/kg,低位热值的提升,同时伴随着垃圾产生量在中长期的自然上升,理论上确实会增加现有垃圾焚烧项目的发电收入。但在短期内是否一定会提升发电收入,则需要分析和验证

二、焚烧发电与垃圾分类工作是相互制约的关系?

没鸡毛关系 不过你可以理解为:垃圾分类在大学,垃圾焚烧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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